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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出三个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全部有编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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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出三个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分别是:大理州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年普通高中“校园招聘”公告建水县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以下为招聘公告全文:

大理州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切实把优秀卫生人才吸引集聚到大理发展的实践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等相关规定,年大理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计划开展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拟“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3人,校园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年2月9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纪、*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除年应届毕业生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年2月9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年度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为拟招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2月23日24:00,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及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附件2《大理州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并主动联系告知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岗位表)。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其中,以一本学历报考一本及以上岗位的需提供录取批次证明(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
  报名联系方式:


  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报名邮箱:dlzyyrlzyb

sina.
  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报名邮箱:dlsyyrsk

.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对象报名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及弄虚作假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以招聘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四)体检


  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五)考察


  用人单位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学籍或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


  3.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要求


  (一)招聘工作始终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聘过程中,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持回避制度,涉及履职规避情形的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回避。


  (五)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六、联系方式


  (一)监督电话


  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联系-


  (二)*策咨询联系方式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2321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联系-


  附件:1.大理州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大理州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大理州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大理州年校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2月9日

岗位表为图片格式,点击图片加载大图放大查看

长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大理州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精神,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决定对普通高中部分急需紧缺学科教师进行“校园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报名人数,通过“面试考核”或“笔试加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校园招聘”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5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不受院校限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为18周岁—35周岁。其中,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年2月1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到*纪、*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除年应届毕业生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现役*人;


  3.失信被执行人;


  4.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取消录用资格以及被认定在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5.年2月10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年度被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为拟招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2月23日17:30(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诚信承诺书、《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二份、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照片(白底,jpg格式)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凡不能按期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其中,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并承诺于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师资格证。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凡不能按期提供原件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并出具委托书。


  报名者根据报考学校,分别到下关一中、大理州民族中学、大理州实验中学、大理市大理第一中学、大理市大理第五中学,弥渡县教育体育局报名。


  2.?网络报名:报名者将个人申请、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色证件电子照片(白底,jpg格式)2张等材料打包后(除照片外,其余材料统一扫描成PDF,文档大小控制在KB以上,5M以内)上传到招聘单位邮箱(见《公告》第七条)。面试时提供网上报名扫描件原件(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可除外,并承诺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师资格证)。凡不能按期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参加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可视同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考试,待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教师资格证。凡不能按期提供,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期的招聘工作。其中,报考州级学校的,由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审查;报考县市学校的,由县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审查。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程序。本次招聘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重点考核报名者的*治品质、适岗能力、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及水平等。面试考核实行量化计分,采取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方式。根据岗位报名人数,采用下列方式进行:


  1.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直接采用面试考核方式对考生的*治品质、适岗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2.笔试加面试考核。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超过1:3的岗位,组织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两个程序。笔试(专业测试)结束,按照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三)面试考核形式:采用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初步定于年2月底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州级学校招聘人员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县市招聘人员由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六)考察。由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校园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考核或“笔试加面试”考核成绩和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经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对拟聘人员统一在大理州人民*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属于往届生的,由州、县市教育体育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2.属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毕业后再次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考察、公示,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凡未按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


  特别提醒:参加此次“校园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再参加后续大理州的“公开招聘”。


  3.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依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由大理州纪委监委派驻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七、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聘过程中,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


  (三)报名、考试、资格审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必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策进行严肃处理。在县市*府所在地及以上地区服务的西部志愿者不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策。


  (四)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校园招聘”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


  (五)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
  (六)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学”、“会计”视为同一专业)。


  (七)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先咨询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后再提交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审核认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招聘单位须报主管部门商同级人社、教育体育部门统一审定。


  (八)所学专业为“人文教育、综合理科教育、数理基础科学、综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史教育、史*教育、*治历史教育、历史*治教育、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数理基地班、人文科学实验班”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需符合所报岗位从事的教学学科要求。


  (九)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相关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州人民*府门户网站(
  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州、县市教育体育局或用人单位联系。


  八、联系电话及邮箱


  (一)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联系—


  监督-(大理州纪委监委驻大理州教育体育


  局纪检监察组)


  (二)下关一中


  联系—?


  电子信箱:bgs

.
  (三)大理州民族中学


  联系—?


  电子信箱:mzbgs

.
  (四)大理州实验中学


  联系—?


  ?电子信箱:dlzsyzx

.
  (五)大理市大理第一中学


  联系?-??


  电子信箱:dlyz

.
  (六)大理市大理第五中学


  联系?-?-


  电子信箱:dlwz

.
  (七)弥渡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


  电子信箱:mdjyrs

.
  附件:1.?大理州教育体育系统年普通高中“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诚信承诺书


  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年2月10日

岗位表为图片格式,点击图片加载大图放大查看

长按
  为进一步加强建水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我县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学、建水县第六中学、医院、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水县妇幼保健院决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


  一、校园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高中教师类校园公开招聘对象应为: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师范类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医疗卫生类校园公开招聘对象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直接参加国家计划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且具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参加医疗卫生行业招聘医学类岗位,视为年度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成绩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除上述招聘对象外,、、双一流大学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引进。


  (二)招聘岗位


  详见《建水县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引进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7月30日);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受过*纪、行*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建水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官(3名)、县人大、县*协、县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组赴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组织报名


  校园现场招聘:符合招聘范围院校有意向的毕业生提前
  招聘安排计划如下:


  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学、建水县第六中学于3月8日,在西南大学进行现场招聘;3月10日,在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


  医院、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水县妇幼保健院于年3月初,在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五华区海屯路号经管办学点)进行现场招聘(具体时间以校园安排并发布招聘信息为准)。


  招聘组完成招聘计划指标后,不再到下一所学校招聘。


  特别说明:高中教师类待校园现场招聘结束后,若招聘计划指标还未完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建水一中邮箱:jsyz

.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凡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进入考试。


  (1)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学、建水县第六中学考试采取现场抽题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等。考试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总成绩满分为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2)医院、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水县妇幼保健院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报名考生提供的材料,结合其*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医学基础知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面试待综合考核后继续进行。


  2.总成绩计算


  (1)云南省建水第一中学、建水县第六中学,总成绩为现场抽题回答问题的成绩。总成绩满分为分,总成绩分别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2)医院、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水县妇幼保健院,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面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若面试成绩仍并列,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其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递补过的,在后续环节就不再进行递补。


  现场招聘时间于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成绩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员的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后面环节就不再递补。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2.体检。体检由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五)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招聘各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建水县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2月18日

岗位表为图片格式,点击图片加载大图放大查看

长按
  来源:大理州*府网站、红河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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