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市章贡区面向区外考选人公告
为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外公开考选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取。
二、考选职位及人数
此次考选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类,其中公务员4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具体考选职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
三、公开考选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考选对象范围
1、报考公务员类职位人员
(1)章贡区外年12月31日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章贡区外年12月31日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需符合赣组发〔〕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
2、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章贡区外年12月31日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报考全额拨款事业类职位人员
章贡区外年12月31日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且现在编在岗符合县(区)及以上地区之间调动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法律、法规或招录*策有服务年限规定的,需满最低服务年限。
3、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条件详见各考选职位具体要求。职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职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职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年龄、服务年限、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年11月1日。如最大年龄要求35周岁,即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只要毕业后从事职位要求的工作即可(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要求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如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只要工作经历满12个月,可视为满1周年,以此类推。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正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未满试用期的;
5、年、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
(一)发布考选公告
考选公告由区考选领导小组在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报考二个或二个以上职位的,报名无效。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考试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报名参加赣州市章贡区公开考选考试。
1、报名时间:年11月24日-27日(双休日仍按上班时间在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C区图书馆一楼。
3、报名须持资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贴好1寸照片并填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原表在章贡区*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4、其它。考选人数3人以上(含3人)的职位,开考比例为1:2,3人以下的职位,开考比例为1: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考选职位计划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考选计划,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考选人数3人以上(含3人)的职位按1:2的比例、3人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生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公务员、参公职位
(1)所在单位及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考选的证明;
(2)年、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本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编办开具的编制证明(注明上编时间)或编制册(证)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报考事业职位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考选的证明;
(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3)编办开具的编制证明(注明上编时间)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编制册(证)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报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满分分。
2、面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比例为:笔试40%、面试60%。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3、其他事项。考生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成绩方为有效。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考选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多于计划考选人数),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与考选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该职位参加考试有效成绩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考选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考选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3、考察。由考选领导小组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相关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后放弃选调资格、考生被举报不符合选调条件经查属实被取消选调资格等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章贡区*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
(八)调动
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若选调人员调动前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选调后安排科员(九级职员)岗位、享受相应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五、本公告由赣州市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太和县纪委监察局选调15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出*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的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科员级公务员15名(详见附表)。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任科员级职务1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年11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务员法》第68条回避的规定。
选调职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及其他选调条件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的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年11月17日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府网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策咨询电话直接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
2、报名地点设在县纪委组织部。联系人:周重建(-);
3、报名时须提供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
4、报名时需提交《年太和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太和先锋网下载)。
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选调人数须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机关单位选调考试。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满分为分,时间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和地点:拟定于年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比例为2:1。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最后1名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体检按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产生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根据考察结果,由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太和先锋网、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太和县人民*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对选调人员统一分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转任等手续;被县纪委监察局认为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三、绥化青冈县选调*府办公室7人公告
为充实*府办公室干部队伍,经县委、县*府同意,决定在青冈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府办公室秘书。选调的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府办公室秘书7名。
二、范围、对象和条件
1、青冈县财*全额拨款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也可以报考,一中、六中、实验中学教师不允许报考;
2、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逻辑思维能力;
3、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品行端正,为人正派,作风踏实,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5、服从大局,团结同志,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三、方法步骤
1、资格审查。
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考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分,占总成绩的60%。主要测试应试者*治理论、*策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额1:3比例进入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当天对外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面试由评委当场打分,满分分,按“体操打分法”计分。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同面试成绩按6:4的权重折算出总成绩,并及时对外公布。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招考数额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则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考核对象)。
3、考察。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与考察对象和知情人谈话等形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使用意见,提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在该岗位应考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决定录用。公开选调领导小组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选对外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用人员。
四、待遇
被录用者试用期为六个月,原渠道开支。试用期结束后,由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用者进行考核。胜任工作的,由编制和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调转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报名时间、地址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
2、报名
3、报名材料:报名时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近期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4、咨询-83
四、柳州市纪委下属事业单位遴选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柳州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中心空缺岗位面向全市遴选。现就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性质、岗位及人数
单位性质:柳州市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遴选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实际聘用岗位等级根据聘用人员职称、原岗位等级和本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确定)
遴选人数:6人
二、遴选范围
柳州市本级以及柳江县和四城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遴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3.专业不限
同等条件下,熟悉宣传报道、信息采编、新闻出版并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实际操作能力,熟练掌握摄像、摄影技能、网络技术;熟悉法律、审计、会计工作等,以上条件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过以上相关工作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遴选
1.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还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按*策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但尚未服务满最低年限者;
5.法律、法规和*策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年11月17日至11月29日工作日期间)
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好《年柳州市纪委下属事业单位遴选报名表》(见附件),到柳州市纪委组织部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报名须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本人近年来撰写的文字材料(工作总结、讲话稿、论文等)以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
(二)资格审查(年11月30日至年11月31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市纪委相关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年12月3日至年12月4日)
1.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适当减少遴选人数。
2.遴选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达1:3比例直接进行面试,超过1:3比例先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理论功底等。经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得分高低,由市纪委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四)考核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以及与招考职位的匹配程度等。在考核过程中,先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核人选的身份资格等条件进行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核人选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对通过考核人员按1:1比例进行体检,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可以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先考核再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由柳州市纪委研究并择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柳州纪检监察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有问题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入编手续,享受*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柳州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六、海南省委*策研究室选调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中共海南省委*策研究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共3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现任乡科级正职(含)以下职务。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的路线、方针和*策;具有良好的*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40周岁以下(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能力强;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现在*委、*府机关从事综合文稿工作,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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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南日报》、海南*研网(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报名指定电子邮箱。经审核通过并参加完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12月12日止。
3、报名需提供材料:(1)报名表(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可通过海南*研网站
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相应递减选调职位。
(四)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拟定于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考生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时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拟定选调人员名单,经省委秘书长会议研究后,在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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